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征求《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加强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公众可在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2月9日期间,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neimenggu.chinatax.gov.cn/)的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信函寄送。寄送地址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后巧报路19号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邮政编码01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字样。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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