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自6月30日起,请您尽快办理!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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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期6月30日马上要到了,请广大纳税人抓紧最后时间赶快申报。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二、有哪些具体申报方式?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汇算申报退(补)税需要注意哪些?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办理退税,2022年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个税APP及网站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便捷办理汇算退税。

    申请2022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21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特别提醒

    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汇算期结束后(6月30日)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 《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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