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14时左右,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街道南沙滩五建小区内发生火灾。经现场核实,火灾原因为该小区17号楼二单元门口处的可燃物起火,并将旁边停放的一辆三轮车和一辆轿车烧损。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朝阳公安分局奥运村派出所随即展开走访调查,并调取现场监控发现,当日13时28分,杨某某在经过该小区17号楼二单元门口时,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丢弃在可燃物旁边引起火灾。
调查人员找到杨某某并将其带回派出所展开询问,杨某某承认了自己随手扔弃烟头过失引发火灾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64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十四日的行政处罚。
又到清明时节,祭扫高峰叠加春季天干物燥,火灾风险直线上升。朝阳消防救援支队发布火灾警示视频,提示群众在祭扫时要强化防火意识,确保祭扫安全。
作者|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雪泓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宋胜男 刘丹 罗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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