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检察机关督促整顿非法采矿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答记者问

    聚焦民生关切提升督促整治

    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就

    督促整治非法采矿

    去年我们发布了一批督促整治非法采矿的典型案例,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该领域案件起到了引导作用。今年我们决定再发布一批典型案例,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二是去年该批案例发布后,我们又办理了一大批该领域的案件,办案方式、办案效果都有新的变化,通过再发布一批典型案例,可以把这些新的变化和办案经验及时传导到各地。

    三是该领域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社会危害大,案件办理难度大,通过发布典型案例,不仅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而且旨在与刑事检察以及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共同履职形成对该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态势。

    胡卫列:一是非法采矿行为类型多,表现形式多,违法行为较为隐蔽,案件线索不易被发现。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主要表现为无证开采、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超期开采等,违法形式多样、交叉,不仅破坏矿产等自然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也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税收等国有财产流失,对社会危害极大。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也涉及对多种非法采矿行为的督促整治。如江西省萍乡市检察机关督促整治非法采矿行政公益诉讼案,就是针对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超出批准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怠于履职,检察机关通过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三是办理的非法采砂案件较多。就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看,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非法采矿领域案件中非法采砂案例占比较大,约占46%,说明这一类违法行为存在相当的普遍性,这批案例中也有体现。如安徽省芜湖市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办理的彭某某等人非法采砂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四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较大。从数据看,该领域刑附民公益诉讼案件的比例超过三分之一。这与非法采矿领域案件的特点有关,该领域案件多涉及刑事犯罪,案件线索多为公安机关或刑事检察部门移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比较大也符合实际情况,我们这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占比为30%。

    一是坚持依法能动履职,推进诉源治理。非法采矿违法行为的侵害对象往往跨流域、跨地域,不仅限于一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一方面注重机制建设。如充分运用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通过建立线索移送、异地调查取证、案件联合会商等协作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另一方面突出检察一体化的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各级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纵向上下联动,通过督办、参办、提办、领办、交办等多种方式有效破解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中的难题的同时,横向融合履职,通过与刑事检察部门等内设机构的密切配合,确保了案件办理的效果。

    二是凝聚公益保护各方合力,堵塞监管漏洞。由于非法采矿领域涉及的监管部门较多,涉及到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多个行政部门,就目前的法律、行政规章相关规定来看,各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存在模糊交叉的地带,因此行政监管出现盲区的情况较为常见。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促使行政机关厘清职责,各自依法履职同时加强协作,形成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合力。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督促治理洪水沉积砂及灾毁地复耕行政公益诉讼案,通过公益诉讼履职,促进有关职能部门从“缺位不管”到“补位都管”,探索建立了具有示范效应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缺乏监管主体时的所有者补位管理机制,并积极推动将灾毁地保护纳入了地方立法规划。

    同时,我们还要强化督促指导。由于该领域案件办理的难度较大,要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的优势,在沟通协调,人员调配等方面继续加强。同时发挥上级院的资源优势,在调查取证、线索发现等方面更多地指导地方借助科技的力量和外脑,整合“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诉讼工作中去。

    最后,我们还要结合办案指引的发布,加强培训和研究。引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实务培训,结合办案实践的重点、难点,邀请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行政机关专业人士及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人员开展线上、线下授课,切实提升办案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专业能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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