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家券商集体被罚# 四家券商,七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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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江苏证监局发布7张券商及从业人员罚单,涉及华西证券、国海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4家券商,相关罚单均与金通灵保荐督导业务有关。

具体来看,光大证券及公司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国海证券及项目持续督导保代林举、唐彬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华西证券的项目持续督导保代郑义、陈庆龄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华西证券被暂停保荐业务资格6个月,保代刘静芳、张然2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东吴证券及项目负责人王秋鸣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涉及四家券商

江苏证监局认为,华西证券在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尽职调查工作未勤勉尽责、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保荐书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阶段出具的相关报告存在不实记载以及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张然作为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对华西证券保荐阶段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刘静芳作为金通灵2019年非公开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未勤勉尽责;郑义、陈庆龄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东吴证券在金通灵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存在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充分、工作底稿不完善等情况。王秋鸣作为该项目的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同时,国海证券在金通灵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履行相关义务,持续督导期出具的2017年至2019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存在不实记载,持续督导报告对外发布程序不符合规定等。林举、唐彬作为该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此外,光大证券在金通灵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充分履行核查义务,利用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专业意见未进行必要的审慎核查,导致制作、出具的2018年至2020年度持续督导意见存在不实记载。财务顾问主办人员周平、王世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金通灵连续六年财务造假

从金通灵披露的处罚决定书来看,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及其多家子公司通过多种手段虚增或者虚减营收和利润总额。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年,金通灵虚增营收分别为5.01亿元、5.5亿元、6893.07万元、1530.8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分别为1.46亿元、1.48亿元、7398.71万元、4332.73万元;2019年,金通灵虚减营收1.97亿元,虚减利润总额3852.77万元;2020年,金通灵虚减营收537.68万元,虚增利润总额5730.08万元。

1月3日,金通灵发布公告称,江苏证监局对金通灵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袁学礼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助理、时任董事许坤明,监事、财务部长冒鑫鹏给予警告,并各处以60万元罚款。

5月13日晚间,江苏证监局公布行政处罚决定,因对金灵通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3443.4万元罚款,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审读:王   超

编辑:焦源源

校对:张   晶

监制:李若愚

签发:费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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