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的故事》表面是玛丽苏万人迷,实则是渣男众生相

《玫瑰的故事》成书于1981年,书中那些男性角色一见到玫瑰就陷入一种罹患了热病一般的谵妄之态,总会让人疑惑亦舒是不是受了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启发,可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初版在1985年才出版。

也就是说,师太这本书里面表达的很多观念,其实是很超前的,别说是四十多年前,即便是现在,还有很多人会误读这本书,导致这本书在亦舒作品的序列里,长期处于毁誉参半的状态。

很多读者容易被亦舒的叙述诡计所迷惑,因为原著里是分别以黄玫瑰的哥哥黄振华、黄玫瑰的追求者之一溥家敏、黄玫瑰的女婿周棠华、黄玫瑰的继子罗震中四个男人的第一人称视角来分别讲述女主黄玫瑰的重要人生阶段的。

第一人称的优势是特别私密,代入感很强,同时也具有强烈的私人意识,一旦读者没有警惕性,就会很轻易地被叙述人的意识牵着鼻子走。

在这四个男人的认知里,玫瑰美得倾国倾城,却脑袋空空,每个男人都用花团锦簇的语言去描述她拥有多么震人心魄的美丽,却甚少触及她的内心世界,她虚幻得就像一个杜撰出来的美梦,黄振华甚至嫌恶地认为他这个小妹妹个性轻佻,是个不折不扣的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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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读者不能跳出这些男人们的视角去客观地打量和思考玫瑰这个人物,就会轻率地认为亦舒写的是一个老套的玛丽苏万人迷故事,而且这个故事的主角玫瑰还不那么讨人喜欢,一辈子像被宠坏的小女孩一样,脑袋里只有她那些无病呻吟的爱情。

而这正是亦舒的叙述诡计所想要达成的效果,因为这些男人们从来就没有客观地认识过玫瑰,就像他们从来也不曾正确地认识和看待过任何一位女性那样。

他们对女性的看法充斥着男性的傲慢与偏见,高高在上,自以为是。

书中有人把玫瑰比喻成特洛伊的海伦,认为她的美丽引人犯罪,但因为她的极端美丽,所以她是可以被原谅的。

他们根本没想过,玫瑰不需要任何人的原谅,因为她的美丽本就不是一种错。

他们总觉得自己更聪明,可是在主线剧情的边边角角里,我们得知玫瑰在中学会考得了7个A2个B,是全校最好成绩,上港大绰绰有余。

在因为情伤留学美国结婚生女的十年里,她也没有荒废自己的学业,拿了法律、纯美术及欧洲文学三张文凭,她拥有丰富的学识和高雅的审美,谈吐也俏皮可爱。

可其他几位学业可能远远比不上她的男士,却总把她看成是脑袋如幼儿,身材如成...人的无脑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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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普信,真是一脉相承啊。

当你绕过了这些男性视角的叙事诡计,才会发现亦舒在《玫瑰的故事》里,不是要写一个不接地气的玛丽苏万人迷故事,而是要用辛辣的笔触戳穿男人的真面目。

所以相比起其他亦舒的改编作品,剧版的《玫瑰的故事》虽然也有不小篇幅的落地改编,但编剧敏锐地抓住了原著的内核,《玫瑰的故事》主旨不是要讲四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而是要借玫瑰的半生情史,展现出渣男的众生相。

简而言之,《玫瑰的故事》不是来给女性造梦的,而是来打破女性对男性不切实际的罗曼蒂克幻想的。

所以,剧中常常切换玫瑰与男方的不同视角,来展现两性对同一件事完全不同的看法,相当于是把原著里的叙述诡计直接剥开了放在观众面前,让观众直观地感受到男人的脑回路有多离谱。

比如最开始哥哥的同事,也是玫瑰的师父周士辉回忆两人所谓的“约会”片段,在周士辉的视角下,充满了暧昧和拉扯的氛围,玫瑰挑逗似地抚摸他送的手链,暗示十足地提到对方要结婚了,一副茶言茶语的样子;

但是镜头一转,在玫瑰的回忆里,压根没有旖旎的氛围,她一察觉对方超乎同事的情感就明确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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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士辉自以为是约会的喝咖啡、谈论电影等情节,在玫瑰这里都是在正常地忙工作和正常地推荐电影,但在男方眼里,这些都成了「两情相悦」的证明,令人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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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周士辉就是典型的那种路上的女人看他一眼,他都要幻想人家看上了他的普信男。

不要觉得剧版《玫瑰的故事》开篇狗血,亦舒在原著里写的那些男人们的行为更狗血更离谱,动辄痛哭流涕感觉他们心理年龄不超过三岁。

比如周士辉,请注意,原著的设定里,黄振华比黄玫瑰整整大了15岁,周士辉和黄振华差不多,剧版应该没那么多,大概十岁左右。

原著里周士辉和关芝芝是结了婚的,关芝芝还怀了孕,某天他在公司加班,那天正好是玫瑰16岁的生日,黄振华把送她的礼物拉公司了,玫瑰就跟哥哥得回去取,周士辉看到了16岁的玫瑰,就如同被天打雷劈一样灵魂脱壳,被迷的神魂颠倒。

请注意,是16岁!

从此,周士辉就要抛下怀孕的妻子,和她离婚,要和玫瑰在一起,甚至想约玫瑰出国旅行。

剧里这番关于彩虹和蝴蝶的表达,是原著里就有的,周士辉原先是典型工科男,对文学艺术一窍不通,选择关芝芝也不是出于爱情,而是觉得关芝芝是在各方面条件和他匹配的人。

他不相信爱情,但是遇到了玫瑰,他就觉得自己亏了,他要去追求爱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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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十多年前,亦舒就已经看明白了周士辉这类男人的本质,共患难的时候需要糟糠妻帮他分担经济压力,在家里伺候他,还可以孝心外包,一旦功成名就了,他就嫌不够了。

嘴上说找到了真爱,其实不过是癞蛤蟆看上了更年轻漂亮的天鹅。

当然,原著里的癫公不止周士辉一个。

癫公一号:黄振华

黄振华最令人无语的,是在周士辉这件事上,不分青红皂白地怪玫瑰,问题是当时玫瑰才16岁,他就大发雷霆勃然大怒怪玫瑰「带坏」了他的好兄弟,毁了人家的大好前程。

我请问呢,你那个三十多岁的好大儿是未成年呢,还是你妹妹未成年啊?又男男相护上了是吧?

看看原著里黄振华的自白,剧版已经为他洗白了太多,否则第一个要被骂的就是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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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剧版也没有完全洗白黄振华,这是我觉得编剧最厉害的一点。

黄振华虽然是妹控,但他袒护的仅限黄亦玫,看待别的女人的态度,他同样是充满刻板印象的,开口就是勾搭,不正经,反正锅都扣在女人身上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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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公二号:庄国栋

相比原著,剧版的庄国栋是改动非常大的一个男角色,当然都是一样的癫和渣。

原著里庄国栋有未婚妻,马上要结婚了,但是没有拒绝18岁的玫瑰的示好,甚至在快结婚前,还在玫瑰家的书房和玫瑰跳了一整夜舞,玫瑰赤着脚站在他脚上。

本来玫瑰以为会和他在一起,谁知人家还是暧昧过了去结婚了,玫瑰遭受到了生来最大的挫败,把他家给砸了,庄国栋打电话给黄振华让他赔钱,否则就报警。

如果庄国栋真是冷酷地拒绝了玫瑰,自始至终没有被玫瑰的魅力所打动,我还敬他是条汉子。

结果他结婚十年后还是离婚了,理由是他爱玫瑰,忘不了玫瑰,说自己的婚姻始终是三个人。

当然,不妨碍他离婚后又找了个新女友小曼。

后来他回香港想找玫瑰,方法是直接在《明报》上登广告说记不记得当年我们在书房balabala。

当时玫瑰已经再婚嫁给了罗德庆爵士,就留口信拒绝他了。

没想到后来玫瑰夫妻俩去欧洲,庄国栋是罗震中朋友,两人就见面了,庄国栋老房子着火非要继续追玫瑰,半夜跑到玫瑰家楼下扔石头到窗户上找玫瑰,自以为是罗密欧……

总之,为什么很多男演员拒绝了庄国栋这个角色,实在是因为原著里他太癫了。

现在改成游戏人间的花花公子,对女性的示好不拒绝不负责反而享受其中,是妈宝男的同时又隐隐抗拒类似母亲这样的强势女性(剧组把他妈妈打扮成张兰的样子实在梦幻联动了属于是),所以想要玫瑰听从他的安排为他放弃工作,逻辑是比较顺的,也是现实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渣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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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公三号:溥家敏

剧版应该是叫傅家敏,是霍建华扮演的玫瑰的灵魂伴侣傅家明的弟弟,原著里是黄振华的徒弟,因为帮回国的玫瑰装修老房子而爱上了玫瑰,因此冷暴力要和自己的女朋友咪咪分手。

没想到玫瑰爱上了他的大哥,大哥抚养他长大,他自认为不能和大哥争玫瑰,于是转头又去找咪咪求复合,求婚的时候说我们要生九个孩子,反正我们养得起。

看原著里这段描写,他在咪咪面前畅想未来的婚姻生活,但是心里想的是自己是一个死人了,没有任何幸福感,咪咪成了他的救生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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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癫公的荒唐事还没有结束,十年后玫瑰的女儿方太初长大了回到香港,因为和玫瑰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溥家敏又转而去追求玫瑰的女儿,而此时他已经和咪咪生了六个孩子,要不是医生警告不能再生了,咪咪是真的可能要生九个。

而咪咪知道溥家敏在做什么,她还是只能忍气吞声等这个男人回家。

不知道剧版会怎么处理这位癫公的故事,我很是期待。

癫公四号:罗震中

剧版里大概是整个删掉了罗家这条线,演员表里没有罗德庆也没有罗震中,原著里这段关系是小妈文学,亦舒真的是怪时髦嘞。

总的来说就是罗震中在国外留学,得知父亲再婚了,回家看到了玫瑰就一见钟情了,还以为玫瑰是他继母的朋友。

后来得知玫瑰是自己的继母,又是一整个天打雷劈的感受,像其他癫公一样痛哭流涕。

原著里最精彩的修罗场是庄国栋、罗震中和罗德庆、玫瑰两口子见面的修罗场。

罗震中最癫的是一转头向庄国栋被分手的前女友小曼求婚,得意洋洋地感受对方对他小心翼翼的讨好,看到对方的经济状况不好,自觉成为了对方的救世主,得到了她的仰望。

不像玫瑰,是他需要仰望她,却永远可望不可得。

至于玫瑰的第一任前夫方协文,和原著里她的女婿周棠华,则是典型的小气自私型的男人,因为伴侣太耀眼怕自己配不上,就千方百计把对方拉到和自己一个水平,幻想这样对方就不会离开自己。

原著里玫瑰和女儿方太初,都这样被困在了婚姻里,厨房里,生生磨掉了灵气。

最可怕的是周棠华那一part里,他自认为这样是happy ending,在女性读者眼里,这样的结局无异于恐怖片。

回到美国,我们住三藩市,我找到一份普通但舒服的工作,太初继续念书,课余为我煮饭洗衣服。

我常常告诉她,“你看你的福气多好,老公赚钱你读书,多少洋妞得赚了钱来供老公读书呢。”

太初抿着嘴笑,一双眼睛在我的脸上溜来溜去。

我恼羞成怒,咆哮道:“快到厨房去做饭,肚子饿了。”

太初很会做人,一溜烟的进厨房去了。

我不好意思,连忙跟进厨房,搭讪地说:“近来菜式益发做得好了,是照这本烹饪书做的吗?唔……南施鲁菜谱……”我忽然歉意起来,“从但丁加毕利奥罗昔蒂的画册到南施鲁的菜谱,太初……”

嫁给这一类型的男人,就要接受他一点点的付出就夸耀自己多么伟大的洗脑,演到和方协文的剧情的时候应该就是这种感觉,看预告就很精彩也很现实。

庄国栋、溥家敏和罗震中三个癫公的共同点是物化女性,在他们的心中,其他的女人与玫瑰相比,不过是求而不得的将就,是面目模糊的庸脂俗粉,是他们传宗接代的工具。

当然,玫瑰也不过是他们求而不得的标的物,他们并不真正理解和爱玫瑰。

别看他们好像对玫瑰要死要活,完全不妨碍他们和别的女人结婚生孩子,一生生好几个,他们把性和爱分得很开。

不像女人,性和爱是紧密相关的,女性不仅不能主动表达对性的欲望(看剧版玫瑰和庄国栋滚床单就被审判说玫瑰是不是太轻浮了),女性的性还和道德牢牢绑定着。

男人性经验丰富会得到...的羡慕,而女人性经验丰富则要被各种荡妇羞辱,甚至会因为穿衣打扮、头发颜色、走路姿势等等莫须有的原因被扣上不检点的帽子,轻则被人指指点点,重则身败名裂。

我比较喜欢的剧版的一个改编,是玫瑰对这种物化女性的态度有很清晰的认知和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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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所谓占便宜的质问,也是男性物化女性的惯常思路,而玫瑰从不把自己当做是两性关系,包括...关系中低位的一方,她不喜欢别人物化她,更不会物化自我享受凝视。

她也许不是属于四十年前亦舒那个时代的玫瑰,但她是属于现代的、我更想看到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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