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从哪些方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01、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首要责任。
02、坚持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0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充足人员。
04、保证充足的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05、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06、建立并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07、开展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08、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与奖惩。
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09、强化安全风险的识别与管控。
10、积极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
11、加强各类危险源的安全管理。
12、严格规范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四、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1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14、加强职工的安全防护管理。
15、强化对外包业务的安全管理。
16、确保复工复产的安全管理。
17、提升智能制造技术的应用水平。
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18、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19、严格遵守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规程。
20、加强整改措施的落实与追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工作中怎样履行安全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制度体系建设放在首位。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始终。
3、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教育培训作为长期任务。
4、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把接受监督管理作为重要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害的发生,关系着企业每个员工的切身利益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关系着企业生产安全顺利进行和经济效益的稳步增长,关系着社会的安定繁荣和人民的安居乐业。
所以,企业必须针对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落真实主体责任,才能真正实现“安全生产,提高效益”的最终目标。

怎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两点: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职工知道规章制度二是加强检查监督落实规章制度

怎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法律分析: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法律依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第四条 实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怎样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抓好安全工作就要验收安全红线,绝不能逾越发展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
落实安全责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
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加强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对重要危险岗位加强监督,特别是危险化学品、高处作业、起重、受限空间、消防等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关键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各级一把手的安全责任,要在安全生产责任书中明确具体的奖惩措施,完成安全目标奖励多少金额,发生安全事故后怎样追责及处罚多少钱。再就是严格执行,既然制定了制度,就要执行,不能不舍得奖励,也不能对事故责任人网开一面,一定要落实,只有制度落实了,才能够有成效。还要定期对各主要负责人、各单位一把手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只有一把手重视了,安全工作才能真正落实落度,才能得到有效执行,才能搞好安全工作。
希望能够帮到你了

怎样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法律分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必须把制度体系建设放在首位;必须把安全文化建设贯穿始终;必须把教育培训作为长期任务;必须把接受监督管理作为重要保障。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九条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文章说明:本文收集于网络,仅作参考,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自发贡献或转载于互联网,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024tuiguang@g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合作:2024tuigu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