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怎样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

1、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找准典型宣传与和谐社会建设的结合点
  在典型的选择上找准结合点。典型的选择是典型宣传工作最基础的环节。对各行各业涌现出来的典型,只有精心选择、适时推出,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典型的筛选和推出要扣准当今时代和社会的需要,反映社会发展和历史前进的价值取向,体现时代精神和时代风尚。
  在典型的宣传上找准结合点。典型宣传要善于从先进典型的事迹中发掘新的精神因子,提炼新的思想元素,努力把握先进典型对促进社会和谐的榜样价值。
  在典型的学习上找准结合点。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应当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这一宏伟目标的具体步骤有机结合,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各项工作同频共振,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思想道德建设活动相互促进。学习活动既要与改善社会风气、引领时代风尚相结合,又要与解决干部群众的思想和实际问题相结合,重在推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工作。
  2、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创新典型宣传工作
  创新工作流程。具体做法上应该注重这样几个环节:在基层或有关部门申报基础上,党委宣传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展开调研,进行核查,对典型进行定位,对宣传报道妥善策划,做到决定后有部署,采访前有布置,进行中有策划,发稿时有安排,报道后有反馈,使典型立得稳,站得住,发挥长效示范引领作用。
  创新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典型的发现培养机制、遴选推荐机制、宣传学习机制、表彰奖励机制和典型宣传的评价反馈机制,为典型宣传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较好的机制保障。
  创新管理模式。把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上升到规律的总结,用条文加以规范,使典型宣传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实现由经验型管理向科学型管理转变,对典型的选择、分级、申报、宣传报道程序以及典型宣传工作机制、组织领导等进行统筹规范,增强典型宣传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提供强有力的榜样示范和典型引领动力

怎样进一步发挥示范点的三个作用

由单一的建整扶贫到建整扶贫与示范点创建“双管齐下”,是基层党建工作方法的又一重大创新。启动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后,由过去只注重抓整顿、抓后进转变为现在抓先进、抓示范与抓整顿、抓后进并举,形成了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格局。其主要做法就是通过培育一批具有样板性的基层党组织,并发挥这些典型的示范、引导、带动和辐射作用,使基层党组织中的先进更先进,中间单位变先进,后进学有目标、赶有方向,从而探索出一条以基层党建示范点带动基层党建的全局,实现基层党组织先进性建设的整体推进和全面提高。从以往的示范点创建实践中,我们感到,示范点创建必须突出“四性”的要求。一是适当超前性。超前性从一定意义上体现示范性。所以示范点建“点”的起点要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能够体现前进、发展的方向,这样才具有示范性,才能成为其它基层组织学习的榜样。但同时,这种超前性也要顺应规律,绝不是拔苗助长,或是“空中楼阁”可望不可及的,而应该是经过努力其它基层党组织也可以做得到的。也就是说,在示范点创建中,既要着眼超前性,又要合理把握超前的度,使两者有机统一起来。因此,组织部门应加大对示范点创建的指导、帮助力度,促使示范点整体工作有序健康地得到改进,实现创新,获得突破。这种突破,不仅是“量”的扩张,更应是“质”的飞跃,要让示范点在领导班子战斗力的提高;制度的进一步规范、健全;工作方法的进一步改进;面貌的进一步改观等各方面都上一个台阶,这样,示范点的超前性才能有实在的内涵,示范性才会更强。二是机制完善性。抓机制建设,健全和完善示范点创建的各项制度,建立科学、良好的长效机制是示范点创建的重要目标。示范点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发挥“示范”作用的重要方面,是让其它基层组织认真学习借鉴的重要内容。在健全完善制度的过程中,组织部门要加强指导,既要注重制度的完整性、规范性、严谨性,涵盖面要广,使先进性建设中的每项制度都有一定针对性,有一定的约束力,真正成为大家都能够自觉遵守的规范。还要注重制度执行的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抓好制度的细化、制度内容的规范,使制度简明精炼,简便易行,能够在其它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中得到迅速推广。

怎样进一步发挥示范点的三个作用

1、要着眼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做到有探索、有经验、有总结、有成效。
  2、要着眼完善提升,真正把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3、要着眼工作实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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