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对我县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指示,县人影办将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2024年火箭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为切实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有序应对作业中意外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作业的时段:2024年3月20日—12月31日,在此期间根据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需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

二、作业地点:南伞镇林家寨增雨作业点,勐堆乡大邦东增雨作业点,勐堆乡勐厂坝增雨作业点,勐堆乡金竹水增雨作业点。

三、作业影响区域:南伞镇、勐堆乡。

四、作业用武器装备:BL-2型地面移动式火箭、JFJ型地面移动式火箭。

五、注意事项:请涉及、村(社区)居民在劳作期间注意安全。如发现火箭弹没有爆炸坠落地面,不得靠近,不得私自进行敲打、拆除,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或派出所、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相关技术人员妥善处置。发射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增雨防雹火箭发射作业区,请作业区域广大群众不要围观,注意安全。

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联系电话:0883—6630272,联系人:杨忠华,手机:13987017509。

特此公告

                        镇康县人民政府

                  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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