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 | 物业连万家 枝叶总关情——新城区:切实解决居民物业方面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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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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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纪委 12345 媒体 部门”四方联动监督作用,市纪委监委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市广播电视台,在西安新闻广播《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中开设“物业连万家” 专题栏目。今天的《党风政风热线》围绕“新城区的物业问题”接听热线,受理群众的问题。邀请新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王方伟,新城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胡鹏飞,新城区建筑业管理中心主任杨光友,新城区住建局房屋和物业管理科科长屈增辉,新城区住建局房屋和物业管理科骨干闫滨做客直播间与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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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王方伟介绍: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关乎着每一位业主的生活品质和切身利益,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区政府高度重视的民生领域之一。在此,我代表新城区区政府郑重表态:

首先,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物业服务企业能够依法依规运营,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其次,加大对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促进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良好沟通与合作。

再者,我们也将更加注重倾听居民的声音,对于大家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切实解决居民在物业管理方面的烦心事、揪心事。

最后,我们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区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前期市民向《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反映的问题:市民反映,新城区建工路19号朝阳天下A楼地下室大量漏水,而地下室还有配电室、高压配电房,存在安全隐患,联系物业反映,物业一直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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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住建局房屋和物业管理科科长屈增辉回复:

据了解,这个问题是由于污水管道堵塞引起的漏水,需要对污水管道进行疏通,该管道属于朝阳天下与其相邻的恒大嘉里公馆以及沿街商铺共同所有,疏通费用应由涉事几方协商解决。前期属地街道和社区已经召开了现场会,督促涉事几方尽快处理,目前堵塞管道已疏通。为彻底解决涉事几方推诿扯皮和权责不清问题,已建议对共用管道进行改造,把原有的三家共用管道分开各自独立使用,具体施工方案涉事方协商确定。目前有2家改造施工方案已确定,沿街商铺正在优化方案,我们将继续跟进后续处置情况,并联合属地街道做好协调督促工作,确保漏水问题彻底得到解决。

听众王先生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我是新城区龙湖天曜小区的业主,小区物业费每平米2.2元,但在此基础上,物业又增加了每月1.3元的增值服务费,但这个增值服务并不是业主自愿的,属于捆绑销售,是否合理?

新城区住建局房屋和物业管理科科长屈增辉回复:

根据物业“一费制”的收费标准规定:高层一级服务每月每平方米2.2元、二级服务1.9元、三级1.5元、等外1.2元。额外收取的增值服务费,根据规定是市场调节价,由双方之间协商同意以后才能收取。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节目之后会联合市场监管局持续跟进。如果存在乱收费的问题,会督促物业公司加强整改。

听众王先生拨打节目热线电话反映:我是新城区华悦天铂小区业主,目前小区物业存在以下问题:1、物业公司私自占用12号楼的架空层“泛会所”,将其变更为办公室使用,是否合理?2、地下停车位目前收取150元管理费,是否合理?3、小区物业预收物业费,同时也没有按一级服务的2.2元收取,强制收取增值服务费,是否合理?4、无端阻挠业主验房,必须先预交一个季度物业费才能验房,是否合理?5、开发商在未取得两书一表的情况下,违规交房,仍收取物业费,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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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胡鹏飞回复:

关于您说的问题我都已经记录。

1、关于“占用架空层”的问题,节目之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开发商进行现场核查,如果确实属实,我们会予以纠正。

2、关于“停车费”的问题,无论是地上的停车管理费还是地下的,我们都有明确的规定。关于物业收取150元费用的情况我们将进行核实,如果确实存在这个问题,我们将对物业公司进行约谈,行为予以纠正。

3、关于“预收物业费”的问题,根据《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来说,在这里没有相关规定。物业公司的做法属于我们打击的范围,节目之后我们会约谈物业公司,给予相应的处罚。

4、关于“阻挠业主收房”的问题,节目之后我们会约谈开发商,对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进行处理。

5、关于“违规交房”的问题,节目之后我们会约谈开发商,如果存在未取得两书一表的情况下让业主强行收房,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节目之后,以上的情况我们去现场核实完以后,今天下午6点前给您回复。

前期市民向《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反映的问题:市民反映:其为新城区八府庄雅安恒社局B栋1106住户,家里老人有脑梗和糖尿病,眼睛看不见,阳台为开放性阳台,有安全隐患。目前物业不让市民封阳台,这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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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建筑业管理中心主任杨光友回复:

据了解,该房屋性质为安置房,房屋建筑面积为72平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屋外露台为开发商赠送面积,客厅与露台有实体结构墙隔档。在房屋交付时,物业与业主签订装修协议,已明确告知业主在小区未进行验收时禁止私自拆除改变原房屋结构。在房屋交付后,该户业主装修时私自将结构墙与窗户拆除,并安装推拉门,同时对露台进行简单装修且安装防护栏。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业主不得私自改变房屋结构,不能改变房屋外立面,因此也不能对露台部分进行私自改动。物业考虑该业主患糖尿病和脑梗,外孙女患糖尿病已接近失明,并未强行要求其把实体结构墙和窗户恢复。

前期市民向《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反映的问题:市民反映:新城区龙记帝景湾小区邦家物业地下车位只售不租,希望对未出售未出租地下车位提供出租。

新城区建筑业管理中心主任杨光友回复:

《民法典》物权编第二分编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对小区停车位的所有权进行了这样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和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地下车库未售车位的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用于出售或出租均属于市场行为,物业公司只是代管,无权决定车位的售租形式。经与物业公司沟通,空置车位上可以临停使用,按照临时停车收费。我们也建议您从已购置车位的业主手中租赁空置车位。我局要求物业公司和开发商友好协商,建议开发商拿出部分车位出租,用于业主停放。

前期市民向《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反映的问题:市民反映:其是新城区幸福南路华清学府城小区16号楼1单元1302室业主,因楼顶防水未做好,导致自2021年起家中房屋渗水严重,向开发商多次反映未果,希望尽快处理房屋渗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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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区住建局房屋和物业管理科骨干闫滨回复:

经过了解,小区物业公司已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屋面,5月31日已拨付首款,并督导物业企业联系施工单位尽快落实维修,6月10日施工单位已进场施工,计划工期为60天。

依据《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后,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使用维修资金总额及业主分摊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为七日。我们将前不定期前往现场抽查维修和公示情况,并按程序审核工程尾款申请材料。

节目中,新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认真听取了听众和网友反映的其他问题。他们表示,节目结束后将立即行动,对这些问题一一查实,并尽快向群众反馈。

图文供稿:王卓雅    音频:田宇

编辑:方婧    监制:王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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