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日报】注意!您的车辆逾期未报废,请尽快办理注销登记!

青海日报

西宁市广大机动车所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截至目前,以下机动车逾期未报废,请车辆所有人尽快到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业务。

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2024年8月12日

青海日报

青海日报

推荐阅读

来源:西宁交警;

责编:王有婧;

监制:苑玉虹;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立即与我们联系

青海日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由互联网用户投稿自发贡献或转载于互联网,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024tuiguang@gmail.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合作:2024tuigu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