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强基在行动】小孩打闹大人出手,如此教育“刑不刑”

蒙自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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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们在一起玩耍打闹的时候发生冲突,这种情况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只要家长处理得当,不仅可以小事化了、握手言和,还可以教育孩子养成礼貌待人的好习惯。但有这样一位家长,在处理孩子们之间的冲突时,选择暴力伤害,让小冲突升级恶化,最终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刑罚……让我们一起看看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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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4年2月23日19时许,被告人朱某某的孙女小王和被害人梁某某的孙子小明在玩耍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朱某某和小王的母亲得知情况后赶到现场,朱某某用右手打了小明左脸一记耳光。小明的家教马某、奶奶梁某某得知孙子小明被打后相继来到现场,双方在现场发生口角。争吵过程中,小王的母亲与马某互相推搡,朱某某见状用拳头击打马某的头面部,梁某某则捡起凉亭中的一个木凳击打朱某某的手部、肩部等部位,马某用脚蹬向朱某某进行还击。打斗中朱某某用右手抓住梁某某的头部往下拉,致使梁某某面部朝下栽倒在地。这场冲突导致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梁某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马某、小明、朱某某的身体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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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

被告人朱某某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到案后,朱某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朱某某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法院根据上述法定及酌定的量刑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对被告人朱某某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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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说法

孩子在玩耍过程中容易发生矛盾,继而产生语言或者肢体冲突,双方家长遇到此类情况,应当互谅互让、各自教育好孩子正确对待矛盾冲突,礼貌有序解决问题,从而避免事态升级,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害。本案中双方家长未能采取适当的方法解决矛盾,无端使用暴力导致了危害后果,不仅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使行为性质恶化,最终只能接受法律的惩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遇到困难和问题时,家长的做法会对孩子今后的行为选择产生指向性的作用。部分家长以为帮孩子出头是在保护孩子,殊不知非理性的行为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糕,而父母的过度保护,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多一分理性,少一分冲动,希望每一位父母都能持平常友善之心,不要一味做孩子的保护伞,而是应当适时适当地引导孩子,以身作则成为孩子的榜样,让孩子在学习成长中获得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才是正确的教育方式。

供稿:赵银波

编辑:胡   磊

校对:畅豫川

一审:原   昕

二审:张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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