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意外工亡 婆媳为百万赔偿款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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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务工身亡儿媳独占近百万赔偿金

上有高堂,下有妻儿

   一场意外,男子撒手人寰

   巨额赔偿全汇入妻子账户 

婆婆分文未得

老人无奈一纸诉状

将儿媳、孙子、孙女告上了法庭

   法院会支持吗?

   请看今日案例!

案情简介

刘老太今年80岁,有一儿一女,本来跟随儿子生活也算是安享晚年了,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5月,儿子外出务工期间发生事故意外身亡。经协商,用人单位与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约定死亡赔偿金共计130余万元。该赔偿金由儿媳何某管理,本来协商好给付刘老太20万元作为养老钱,但儿媳何某却一直没有履行。刘老太多次索要无果,遂将儿媳何某及孙子、孙女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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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症结 力促调解

故县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全面了解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年迈体弱且无经济来源的刘老太不仅承受着丧子之痛,还被晚年养老问题困扰;儿媳何某独自抚养两个孩子,也有诸多难处。考虑到原、被告系常年生活在一起的至亲,且双方一直相处融洽,并无较大矛盾,一纸判决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决定适用诉前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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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让破碎的亲情得以修复,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多个方面做何某的思想工作:“儿媳赡养婆婆,是以行动传承孝道美德,给子女做榜样,是最生动的言传身教,刘老太已经承受巨大的丧子之痛,作为儿媳,更要尽到应尽的责任,替已故的丈夫尽一份孝心,这样也是安慰逝者最好的方式。”另一边,承办法官耐心开导刘老太:“你们都是死者至亲至爱之人,没有必要闹得不可开交,儿媳何某照顾两个孩子也很不容易,希望你们能互相体谅。”

弥合亲情 冰释前嫌

经过承办法官一番耐心的调解工作,双方消除了彼此心中的顾虑,达成调解协议:儿媳何某一次性支付刘老太20万元。当日,在法庭的见证下,20万元赔偿款直接交付给刘老太。拿到养老钱的刘老太动情地说:“谢谢你们,通过法庭调解,缓和了我和儿媳的关系,修复了一家人的亲情,我的养老问题也有着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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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缓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妥善解决了老人的赡养问题,三代亲情得到延续,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官说法

本案系典型的共有物分割纠纷,又关乎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父母是孩子最好的榜样,儿媳赡养公婆也是以行动传承孝道美德。本案的当事人都是逝者最亲近的人,而他最不愿意见到的应该就是自己骤然离世后,最爱的亲人们却因为他对簿公堂。斯人已逝,生者如斯,对亡者最好的祭奠就是生者好好的生活。希望双方今后能放下思想包袱,将目光望向远方,一起将孩子养大成人,以慰逝者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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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何肖飞 王琦 

编辑:张芸曦 

责编:侯   敏 

审核:张克民(第15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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