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了几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工行”)山西省分行进行了处罚。
根据处罚决定书,工行山西省分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管理不到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工行山西省分行作出了责令改正并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同时,工行山西省分行中心资产团队主管侯维俊,对该行信用卡分期购车业务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警告。
这一决定旨在督促银行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操作,确保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此次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严格监管态度,也提醒各银行要加强合规意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的健康有序发展。
对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两位职员进行处罚
时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一部总经理李怡文因对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尽职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时任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事业部业务二部负责人魏冬冬因对山西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尽职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处罚。
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银保部项目一组负责人马玲萍因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时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银保部项目二组负责人武晓虎因对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事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编辑:廉法君
精彩回看:
免责声明:廉与法时讯关注廉政廉洁,报道法治热点,研究政经动态,在观察、瞭望中讲好中国故事,为政府和百姓传递正能量。除署名原创的文章以外,部分文章和图片转载于互联网平台以及公众号,转载的文章本公众号不一定赞成其观点和说法,只是传递一种信息,都会注明来源和出处,具体来源不详的图文将标注来源于网络。本微信公众平台不承担由于文图转载所带来的一切连带责任,如被报道单位觉得转载文章有出入,可先联系原创平台交涉!因为版权归原创,如有涉嫌侵权请联系24小时内删除!感谢!合作为盼!热线:QQ:723915359,邮箱:qzrlucky9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