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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车损险定义
机动车辆损失险是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险别之一,简称车损险。其保险标的为机动车辆本身。当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二、车损险的赔偿范围
1、碰撞、倾覆。碰撞是保险车辆与外界物体直接接触。保险车辆人为划痕斗李不算在车损险的赔付范围内。倾覆是保险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曹成本车翻到,使其失去正常状态和行驶能力,不经施救不能恢复行驶。
2、车辆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
3、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4、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等外在因素造成车辆损坏的。
5、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造成车辆损坏的。
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一、车损险定价标准?
车损险的价格并不是完全统一的,要根据车辆的价值、车辆的用途、车辆的车型和排量等因素来确定。
如果是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则车损险费用=基础保费+新车购置价*费率。比如新车价值为10万元,那么车损险为1547元。一般车辆的年限越低即车辆越新基础保费就越低,同时也跟车辆的座位数有关,座位数越多基础保费也就越多。
车主可以事先根据车辆座位数及年限对应车损险费率表进行确定。
举例来说,10万元的5座新车约需1235元。但是不同的保险公司还会有不同的优惠,因此要多咨询几家保险公司,选择最适合的一家办理。
二、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闭掘汪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车损险赔偿的范围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散雀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扩展资料:
新车需购保险
1、交强险
交强险是我国的强制保险,所有车辆都必须要购买的一个险种。万一发生交通事故时,保险公司只能陪给轿仔被撞的一方,也就是说赔款的条件是局限的。同时,如果不买上交强险的话,那么车子就会失去年检的资格,因此,交强险是不买不行的。
2、第三者商业责任险
多数的车主朋友都会选择投保于交强险和三者险。由于交强险所理赔的金额有限,所以买下三者险能够为交强险所超出不能理赔的部分进行赔偿。就算万一发生了事故,那么也能得到比较合理的金额赔偿。
3、不计免赔险
相比前两者的车险是一种具有独立性的基本险种,而不计免赔险对汽车而言是一种额外的附加险种。其作用在于如果你发生了事故要赔偿1000元的费用,保险公司正常来说要为你赔偿80%也就是800元的损失费。
若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之后,那么就会把剩余自己要赔偿的20%金额一同转移给保险公司,也就是说,自己能够获得100%的赔偿。因此,这险种的购买也是很有必要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车损险
三、车损险是什么意思?
01车损险是一种汽车商业保险。它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时,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应予以赔偿。
车损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
除交强险外,车损险和三责险是车辆保险的基本险,主要赔偿被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由被保险车辆在使用中给第三者带来的损失。
责任范围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①碰撞、倾覆、坠落;
②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③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④暴风、龙卷风;
⑤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⑥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⑦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
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二)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三)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四)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没宴造成的损失;
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五)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闹岩部分;
(六)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八)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九)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十)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十一)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枯弯银失;
(十二)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十三)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