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时间 温州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以职工生育报销为例,报销时间为自保险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20日内完结支付待遇。
按照《温州市生育保险裤慧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支付待遇。
报销费用主要以本地区用人单位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因为按照《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或者终止妊娠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以上年的社保年度该用人单位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对应的累计参保总人数确定。当年新成立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该用人单位参保职工第一个月申报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平均数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照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全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扩展资料:
温州市报销时间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并按规定支付待遇。
州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
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12个月月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猜谈贴=月平均养老保险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女职工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以女职工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12个穗纯碰月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生育保险缴费不足12个月的,女职工生育津贴以本人生产、流产或者引产前实际缴费期间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参考资料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网-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
生育险多久之内要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生生育险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中间中断不超过3个月,视作连续),且生育前一月还在缴纳社保的,才能报销国家规定标准的100%。参保人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6个月的,不能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不谈轿指满12个月的,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的,按定额标准的100%支付。
生育险报销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二,生育保险的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帆族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含配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生孩子报销多久之内可以报销
生完孩子的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一般是在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但又因为各地的生育保险条例有所不同,所以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也是大不相同的。一般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由当地的生育保险基金处决定的。
一、什么是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有职业的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建立生育保险为了保证生育状态妇女的身体健康,减轻其经济困难,同时也是为了劳动力再生产的延续。
生育保险不单单是指对女职工生育子女所花费的生育手术费、住院费等费用的补偿,还应当包括通过建立社会生育基金的方式,对女职工在规定的生育假期内因未从事劳动而不能获得工资收入的补偿。
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
生育保险报销是我国一项福利性待遇,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对女性的尊重以及关怀。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我国从事法律范围内的劳动者并且用人单位有为其购买生育保险,缴费累计达到12月。生育保险报销是山棚坦由生育保险基金处发放的,而生育保险报销则是由用人单位每个月按照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三、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除了孕妇生育期间所产生的基本医疗费以及医药费,还有一种则是生育津贴。其实生育保险报销是以一种生育津贴的形式发放的,而生育津贴一般是为职工分娩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
1.女性职工怀孕7个月或七个月以上者顺利生育亦或者不满七个月而和陵早产者,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2.难产以及剖腹产者,在原基础上在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增加半个月的剩余津贴。
四、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准备一些材料,备齐材料可以大大节约我们宝贵的时间。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育保险报销的材料:
1.女性职工需要备好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婴儿出生证以及有享受独生子女待遇的需要准备独生子女证。
2.生育期间的住院医疗费、药费的发票。
3.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
4.合法妻子没有工作单位的男性职工需要提供结婚证、配偶户籍本、男女双方身份证以及配偶的失业证。
五、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主要是由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组成,由于各省市的生育保险政策有所不同,所以生育保险除了这三个基本之外还可能会有一些省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报销是有一定的比例标准的,生育保险所报销的部分都是由生育保险基金处所支付的。在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在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但又因为各地的生育保险条例有所不同,所以生育保险报销时间也是大不相同的。一般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由当地的生育保险基金处决定的。
六、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女性职工在怀孕后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去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后,签发医疗证。
女性职工在休产假30天内,亦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把生育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理。
就职妇女因生育产生的费用可以按两种制度进行报销。国家为考虑到剖腹产的产妇恢复时间较长,分别设置了顺产和剖腹产津贴的时限。不管是哪一种,只要准备齐所需材料就可按比例由单位在社保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逗桐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