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
问:用票试点纳税人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页面自动跳转至新版登录入口,怎样处理?
答:您好,试点纳税人需通过新版登录入口进入,如使用旧版登录则会出现此问题,您也可在当前页面重新登录操作,或退出后再通过登录界面右上角【新版登录】入口进入点击【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图示指引如下
一、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
二、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
问题二
问:怎样更正印花税?
答:您好,请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后,在财产和行为税申报【税源采集】模块点击“印花税”税种后方“税源采集”按钮进入查询信息并修改;修改成功后请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修改查询条件查到信息后点击操作下方的【更正】,“更正”界面可点击【计税】重新计税,检查信息无误再点“更正”即可。
图示指引如下
第一步: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三、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四、点击“印花税”税种后方“税源采集”按钮进入查询信息并修改。
第二步: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三、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
四、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页面,修改查询条件查到信息后点击操作下方的【更正】,“更正”界面可点击【计税】重新计税,检查信息无误再点“更正”即可。
问题三
问:环保税怎样做税源采集?
答:您好,请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后点击右侧的【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进入后继续点击环境保护税税种后方的【税源采集】;进入采集界面后在左上方“主附表树”下拉菜单中选择《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在表头填写相应污染物基础信息必填项(如“是否取得排污许可”选是,则必须如实填写排污许可证编号),在“税源信息”栏次点击【增行】,填写“税源信息”后点击【保存】。
完成以上操作后请继续在左上方下拉菜单中分别选择“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四项明细表。在相应的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点击【增行】,选中对应的税源点击【确定】,填写必填项,将需要填写的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请在左上方下拉菜单中选择“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申报属性选择正常申报,税款所属期起止分别为季度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点击对应污染物(大气污染计算、固体废物计算、噪声计算、抽样测算计算)标签页,分别录入必填信息。在相应的标签页下方点击【增行】,先选择“月份”,双击税源编号栏次,可弹出“税源信息”页面。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点击【保存】,然后完善税源申报信息。
注:使用排污系数法计算方式的,需要双击“产污系数”或者“排污系数”填写栏,弹出“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选择后自动带出产排污系数。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左上方“保存”按钮,税源信息采集完毕。
图示指引如下
第一步:
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填写申报表。
三、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四、进入后继续点击环境保护税税种后方的【税源采集】。
五、进入采集界面后在左上方“主附表树”下拉菜单中选择《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在表头填写相应污染物基础信息必填项(如“是否取得排污许可”选是,则必须如实填写排污许可证编号),在“税源信息”栏次点击【增行】,填写“税源信息”后点击【保存】。
六、完成以上操作后请继续在左上方下拉菜单中分别选择“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产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采集表”四项明细表。在相应的基础信息采集表中点击【增行】,选中对应的税源点击【确定】,填写必填项,将需要填写的基础信息采集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保存成功后请在左上方下拉菜单中选择“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申报属性选择正常申报,税款所属期起止分别为季度第一天和最后一天。点击对应污染物(大气污染计算、固体废物计算、噪声计算、抽样测算计算)标签页,分别录入必填信息。在相应的标签页下方点击【增行】,先选择“月份”,双击税源编号栏次,可弹出“税源信息”页面。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点击【保存】,然后完善税源申报信息。
注:使用排污系数法计算方式的,需要双击“产污系数”或者“排污系数”填写栏,弹出“排污系数基础信息”,选择后自动带出产排污系数。填写完毕后,点击页面左上方“保存”按钮,税源信息采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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