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180人!8月10日前可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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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2023年森林消防队伍消防员招录开始了!

   经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此次安徽省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消防员540名,其中森林消防队伍180名,分别为高校应届毕业生60名、退役士兵60名、社会青年60名。

   安徽省森林消防队伍消防员招录工作由安徽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入职后统一分配至安徽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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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录报名时间

   7月20日至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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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录对象

社会青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03

   具体招录条件和报名方式

   可于7月20日23时至8月10日18时,登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xfyzl.119.gov.cn),查询招录公告、招录计划、政策法规等详细信息,注册报名。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训练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授予相应消防救援衔,在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分配。

   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优秀业务骨干可通过招生考试择优选拔到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培养,毕业并通过公务员考试后提任基层干部。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通过考试择优录用为干部。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1年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欢迎青春的你加入森林消防员招录咨询电话:19156018592

   转自 |安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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