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炫耀饲养禁养犬,济南警方:行拘

   10月30日晚,济南历下区公安分局发布通报称,近日网传“炫耀饲养禁养犬”的男子已被行政拘留。

   通报称,近日,网传“一男子发文称其在济南市中心饲养了三只禁养犬”。事情发生后,济南警方进行调查。经查,济南市历下区某小区居民张某,因违法饲养禁养犬,并对养犬管理相关规定不满。为发泄不满情绪,其使用网名“泰山麦兜巴顿”多次在网络上散布不实信息,混淆视听,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同时,依据《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张某违法养犬行为作出行政罚款的处罚决定,并对其犬只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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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报道:

   近日,有多位网友发布截图爆料称,一个名叫“泰山麦兜巴顿”的网友在多个平台发布自己日常养狗的内容。其发布内容显示,所养的是三条大型加纳利犬,饲养的地点是济南市历下区某小区。据了解,历下区属于济南的中心城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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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山麦兜巴顿”发帖截图

   2021年8月,他配图并回复其他网友称“狗把孕妇吓到了,我还把孕妇她对象打了,在派出所呆到11点”。2022年1月,他配图并发布内容称,“纪念一下,2022年第一场雪,兄妹两个把小区里的柴犬咬的稀巴烂。”2022年2月,他的配图显示,所养的大型犬在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分局文化东路派出所设置的“文明养犬,科学养犬”条幅下进食。

   根据《济南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济南市的历下区全域划为养犬重点管理区,而在重点管理区内,是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品种的,且与肩高体长无关,共包括65种,加纳利犬是禁养品种之一。而根据该《条例》规定,“在重点管理区饲养多于规定数量的犬只或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陕西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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