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桥车祸」“五大曝光”6月,宝山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车辆和企业、典型事故、终身禁驾人员

原标题:“五大曝光”6月,宝山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车辆和企业、典型事故、终身禁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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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通行环境。

  保山公安交警持续开展“五大曝光”行动。

  一突出违法车辆

猴桥车祸

猴桥车祸(网络配图 侵删)

猴桥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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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桥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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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桥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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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桥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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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典型事故案例

  货车超载之殇

  货车超载侧翻致4人死亡

  事故经过:

  2020年10月7日,王某某驾驶云N****6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2.62吨,实载70.94吨铁矿石),沿腾猴线由猴桥村往下街村方向行驶,11时45分许,行至腾猴线K52200M处时,在准备超越路面上因故障停放的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时,云N****6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侧翻,车厢及铁矿石压盖对向驶来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车头与停放的重型仓栅式货车尾部相撞,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四名人员当场死亡,王某某受伤,路面受损,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猴桥车祸

猴桥车祸(网络配图 侵删)

  事故发生的原因及事故责任认定:

  1.王某某驾驶严重超载的车辆上路行驶,发现行驶路线前方路面停有车辆时,不注意观察对向车道情况,盲目借道通行,发现险情后采取向右猛打方向的措施不当,致使车辆发生侧翻,导致事故的发生,经认定,负此事故主要责任;

  2.吴某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后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牌,经认定,负此事故次要责任。

猴桥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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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责任追责:

  经过事故深度调查,发现腾冲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贯彻推动力度不足,落实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有差距,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6名责任人员、4个责任单位和3家企业进行了处理。

  三事故多发路段

  (一)320国道K3285850至3286100段,存在视距不良、连续弯道、雨天路滑等危险;

  (二)320国道K3378100-3378250段,存在弯道、下坡、下雨路面滑等危险;

  (三)320国道K3378900-3379100段,存在弯道、下坡、部分减速带损坏等危险;

  (四)320国道K3383900-338450段,存在弯道、下坡等危险;

  (五)320国道K3384900-33850段,存在弯道、下坡等危险;

  (六)杭瑞高速(团山加水站),车辆进入加水站加水因路面湿滑易发生追尾、侧翻事故;

  (七)杭瑞高速上行线K2796路段,S急弯、雨天或货车淋水导致路面湿滑,易发生车辆失控侧翻、追尾等事故;

  (八)杭瑞高速上行线K2799300米路段(桫椤隧道出口路段),急弯、雨天或货车淋水导致路面湿滑,易发生车辆失控侧翻、追尾等事故。

  四高危风险运输企业

  截止5月30日,全市“两客一危”交通违法157起,共涉及20家道路运输企业,其中交通违法5起以上运输企业名单:

  (一)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客运站40起

  (二)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腾冲客运站37起

  (三)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腾冲旅游汽车客运站10起

  (四)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隆阳分公司9起

  (五)施甸县瑞驰客运有限公司8起

  (六)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客运站7起

  (七)腾冲市腾曲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7起

  (八)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客运站6起

  (九)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分公司5起

  (十)保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甸分公司5起

  五终生禁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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