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大姨夹着大兜拿着手机,指挥官!”
“齐鲁轻型步兵运输车?”
“什么牌子三轮,这么有劲?”
“他们到底是从哪上去的?”
是什么?
让网友们连连感叹
金句频出
且看分晓
近日,清晨6点40分许,泰安高速交警泰山大队突然接到紧急报警,称一辆三轮车正在青兰高速泰安南至泰安东青岛方向的应急车道内行驶,情况十分危急。接到报警后,民警张鹏程迅速带领辅警张海明、朱照鑫赶往现场,进行拦截劝阻。
看执勤人员无措的表情
就可见此事
并不简单
经查
该车是从泰安南收费站驶入高速
车内竟然搭载了7人
民警将三轮车安全带离高速公路
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
在警务室内
民警对三轮车司机
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并详细说明了
其行为可能导致的后果
司机称自己是
跟随手机导航上了高速
现在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三轮车载人已是危险
三轮车载人上高速更是
险上加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山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
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
禁止下列人员、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一)行人;
(二)非机动车;
(三)摩托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铰接式客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机动车;
(四)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
高速公路养护等作业人员和用于养护的专用机动车,不适用前款规定。
山东交警特别提醒
高速公路专供汽车高速行驶
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
严禁上山东省内高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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