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西藏首笔!事关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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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地区成功发放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 商业银行”跨省组合贷款

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需求,提供更多购房贷款选择,2024年6月3日,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里分行高效合作,成功为阿里地区民政局一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在西安购房时所需的“住房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贷款金额为16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90万元,商业银行贷款76万元),该笔贷款为全区首笔“住房公积金 商业银行”跨省组合贷款,且根据现行政策,住房公积金部分享受西藏自治区现行利率,商业银行部分享受西安当地最低利率(3.55%)。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若不能全部满足住房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贷款办理过程中,阿里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选派专人赴西安解决抵押登记、信息互联等组合贷款办理时的难点问题,打造联办“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全程服务,确保办的快、办的好。

“住房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按照规定利率分别计息,即首套房住房公积金部分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1.36%,5年以上为1.68%;二套房住房公积金部分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1.686%,5年以上为2.038%,商业银行部分将根据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利率进行调整。相对于纯商业贷款利率低,办理流程便捷,最大限度的满足了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同时申请的差异化金融服务需求,既有效解决了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资金不足的问题,又有效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进一步筑牢了公积金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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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常川

编审:嘎娃白玛

编辑:丹增朗赛

来源:西藏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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