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多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起来看——
福 州
2024年度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
由2023年度的28062元
调整为29961元
月缴存额上限相应
由6734元调整为7190元
一、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上下限标准
1.上限标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按照福州市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福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为29961元。
2.下限标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确定为1960元。若2024年度内福建省人社部门对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并实行,则新开户的缴存单位及其职工或已缴存单位新开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应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低于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福州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个人申报,其缴存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2024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按规定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的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上下限标准
1.上限标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7190元。
2.下限标准。2024年度在福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下限为196元。
(二)月缴存额计算口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其中,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其月缴存额计算口径按照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泉 州
自2024年7月1日
至2025年6月30日
泉州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
上下限新标准
一、上限标准
2024年泉州市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下同)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92858元?12?3=23214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23214?12% 23214?12%=5572元(四舍五入)。
二、下限标准
(一)2024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96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960?5% 1960?5%=196元。
(二)2024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81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810?5% 1810?5%=182元(四舍五入)。
若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若高于泉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实际月平均工资。
三、执行时间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南 平
近日
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关于调整2024年度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一、计算口径
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为职工本人上一自然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
二、上限标准
南平市统计局2024年6月公布2023年南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0972元。按照南平市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测算,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743元,月缴存额上限为5458元(单位和个人均为:22743元?12%,计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2729元)。
三、下限标准
省人社厅暂未公布新的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度缴存下限标准不进行调整,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执行,即建阳区、延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单位及职工的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81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82元(单位和个人均为:1810元?5%,计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91元);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6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均为:1660元?5%,计算结果保留至元位,元以下四舍五入,即单位和个人各为83元)。
四、办理时间
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统一于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办理。
五、办理方式和流程
单位每年只能办理一次基数调整,可采用“网上申请”或“柜面申请”两种方式。
(一)网厅办理流程
已在我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在“申报业务”—“缴存基数调整”模块中进行基数调整,提交成功后,等待受托银行确认审核。
(二)柜面办理流程
1、缴存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总表》、《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表格一式三份,中心、受托银行、缴存单位各留存一份)、单位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表及上一年度各类奖金发放表。携带以上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我中心柜面审核。
2、中心柜面核定单位缴存基数后,在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交由单位递送至受托银行进行基数调整。
三 明
自2024年7月1日
至2025年6月30日
三明将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
上下限新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一)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项目计算。
(二)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3年三明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6039元),下限参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一)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相同。
(二)缴存基数调整时,单位可在5%至12%的区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缴存比例确定后,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可在缴存比例区间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报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一)月缴存额包括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计算结果均保留至元位,元位以下四舍五入。
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
(二)月缴存额上限为6250元(26039元?12% 26039元?12%),下限为182元(1810元?5% 1810元?5%)。
四、基数调整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登陆,选择办事大厅,进入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选择单位业务登录办理。
(二)银行办理:单位经办人持《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年度核定表》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缴存单位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应于9月底前完成,并将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由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宁 德
2024年度
(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宁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调整年度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核定年度为2024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一)缴存工资标准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的内容为准。
(二)月缴存额计算
1.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2.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缴存基数按照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认定。月缴存额为职工个人缴存基数乘以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到元,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三)限高保低标准
1.“限高”标准
根据《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45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住房公积金降成本政策的通知》(建金政函〔2018〕181号)等有关规定,宁德市2024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26511元(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2023年宁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最高月缴存限额为6362元(单位和个人各3181元)。
2.“保低”标准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公布的宁德市最低工资标准,宁德市2024年度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1660元,月缴存额的“保低”标准为166元(单位和个人各83元)。
三、缴存基数调整流程
(一)缴存单位办理渠道
为方便缴存单位,提高办事效率,避免单位经办人奔波与排队等候,建议采用网上办理方式进行年度基数调整(网上办事大厅网址:)。无法通过网上进行申报的,单位经办人可携带《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数核定总表》、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电子文档)和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缴存公积金的承办银行柜台办理。
(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渠道
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到缴存公积金的承办银行柜台办理。
(三)基数调整时间
年度基数调整办理时间为2024年7月1日-8月31日。超过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年度基数调整功能。
龙 岩
近日
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的通知
一、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政策规定
(一)职工月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基数核定后的一个缴存年度内(本次时间为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保持不变,一年一调。
(二)工资总额构成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规定的口径计算。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奖金、补贴等。非本单位发放的奖金、绩效、补贴等不计入工资总额。
(三)各单位不得以职工退休、调动、离职、死亡为由,为其补缴封存后未平摊入缴存基数的奖金、津贴、绩效等。
(四)缴存单位应及时为退休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缴存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标准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为5%。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
(二)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标准: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龙岩市所有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5922元(2023年龙岩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03689元?3倍?12个月≈25922元,以四舍五入计算)。最高缴存比例为12%,最高月缴存额=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25922元?最高缴存比例12%≈3111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不得超过6222元。
(三)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标准,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执行,最低缴存比例为5%,市本级、新罗区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96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960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98元,单位和个人合计196元)。漳平市、永定区、上杭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82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810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91元,单位和个人合计182元)。武平县、长汀县、连城县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166元(具体计算方法为:最低月缴存额=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1660元?龙岩市最低缴存比例5%≈83元,单位和个人合计166元)。
(四)月缴存额的统一计算方法:月工资基数乘以缴存比例,计算结果先四舍五入,保留整数,再乘以2。如某职工月工资基数为2572元,缴交比例为单位及个人各12%,月缴存额应为618元(2572元?12%=308.64≈309元,309?2=618元)。
(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10%至24%,最高月缴存额及最低月缴存额标准参考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办理流程及申报材料
(一)网厅调整基数办理流程
已在龙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在2024年7月10日前登录,选择“申报业务”中的“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模块进行基数调整,无需提供纸质材料。具体操作指导可在操作界面中下载《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操作说明)》。
未在中心办理过网厅授权委托事项的缴存单位,应先到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网点确认信息,办理委托事宜。
(二)窗口调整基数办理流程
缴存单位填写《年度基数核定总表》(表格一式两份,受托银行、缴存单位各留存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模板提供电子表即可),在2024年7月10日前直接到公积金缴存受托银行办理基数调整。《年度基数核定总表》及《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可在下载。
(三)注意事项
1.个别单位确因特殊情况未能在限定时间前及时完成本年度基数调整的,可在2024年8月31日前补调。7月至调整月份前的新旧缴存差额可以做一次性补缴。
2.单位只可在网厅办理一次缴存基数核定。如因单位经办人员失误,导致职工工资基数出现错误或者顺序颠倒,需要个别重新调整的,需携带单位情况说明(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正确的《单位年度基数调整系统批量导入模板》(电子表)到中心窗口重新申请基数核定。
综合自各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编辑:陈起越、颜敏、王家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