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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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第四巡视组原组长马玉星(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山东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马玉星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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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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