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银四是招聘旺季
试用期是大多数求职者必须经历的阶段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务必了解下面这些小知识
01 Q 违法约定试用期,要支付赔偿金吗?A:《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款中的试用期满月工资,应理解为转正后的工资标准。
02 Q试用期是否计入劳动合同期限?
A:《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03 Q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应何时告知用人单位?
A:除了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04 Q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吗?
A:《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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