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配图
关于烟类
消费税不得不知道的事!
吸烟有害健康,世界卫生组织把每年5月31日定为世界无烟日,我国也将烟类消费品纳入了消费税征税范围,那么烟类应税消费品在哪个环节征收?税率是多少?一起来了解下!
一、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该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注: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纳税义务人
二、烟税目消费税征税范围
01①甲类: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
②乙类:每标准条(200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
02雪茄烟
03烟丝04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规定,自2022年11月1日起将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子目。
征税范围
三、税率
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征收方式
注:1.上述“标准箱”为250条,每条200支,每箱50000支;
2.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分别核算,分别计税,未分别核算,从高计税;
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征收消费税的公告》(2022年第33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人,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税率四、纳税环节
在生产(进口、委托加工)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消费税;在生产(进口)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消费税;其余烟类应税消费品于生产(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
纳税环节
五、计税办法
1.生产销售环节
复合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计税: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案例:某生产企业的A品牌出厂价格为每标准条55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国家调拨价格为75元。该企业当期出厂销售该品牌300标准箱,则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多少?
解析:A品牌应以国家调拨价格75元(>70元)为其计税价格,属于甲类;
该企业当期应纳消费税=300?15075?300?250?56%=3195000元。
2.委托加工环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情形一 按受托方当月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复合计税:应代收代缴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计税:应代收代缴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额?比例税率
情形二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代收代缴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3.进口环节
复合计税:
组合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从量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从价定率计税:
组合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案例:2022年5月A公司进口12标准箱,经海关审定,关税完税价格22万元/箱,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该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多少?
解析:从量税=150元?10=1500元;
组合计税价格=(22?12?(150%)0.15)/(1-56%)=900.34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900.34?56%0.15=504.34万元。4.批发环节(、)
采用复合计税方法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11%%u9500售数量?250元/箱采用从价定率计税方法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11%
注:消费税在生产和批发两个环节征收时,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计税办法
供稿:福田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文章来源:深圳税务,若有侵权,请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