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江门市区公租房保障范围有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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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江门市住建局、江门市民政局联合发布《江门市区202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调整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对于去年的保障范围,今年再次放宽了申请门槛,并新增消防救援人员为保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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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告》介绍,目前可在江门市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群体包括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消防救援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群体。

申请条件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净值人均要求分别从去年的低于3272元、11.2万元,调整为低于3405元、11.7万元。

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资格方面,月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财产净值人均分别从去年的低于1900元、6.4万元,调整为低于1900元、6.7万元。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青年医生和青年教师的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从低于4580元调整为4767元。其中,教师、医生的年龄要求从去年的35周岁以下调整为40周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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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专业技术人员,除医生、教师外,还增加了消防救援人员,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要求4767元以下,无年龄要求。

《公告》明确,符合上述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可向就业单位所属地提出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消防救援人员、青年医生、青年教师、公交司机、环卫工人,可向就业单位所属地提出申请,允许就业单位采取团租的方式租赁公共租赁住房。蓬江区、江海区由市住建局,新会区由新会区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分类解决。市住建局根据申请及房源情况,必要时可在市区范围统筹调剂安排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来源:南方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编辑:李文静

主编:张彦冰

二审:戴西安

三审: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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